2012-07-04 10:38:11
考生可在7月5日(8:30—17:00)至7月6日12:00之前两日内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手续(成绩复核不收费),过时将不予办理。复核的内容主要核查成绩处理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
文章作者:长宁教育
二、中考成绩的复核办法
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网上评卷技术实现了计算机自动加分,能及时发现漏评或错加分,避免了人工评卷的登分、加分中可能产生的误差,大大降低了评卷误差和统计分数误差。本着为考生服务、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关注考生诉求的意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仍组织人员实施成绩复核。考生可在7月5日(8:30—17:00)至7月6日12:00之前两日内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手续(成绩复核不收费),过时将不予办理。复核的内容主要核查成绩处理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
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成绩复核登记时间:2012年7月5日(8:30—17:00)、6日(8:30—12:00)。
2、成绩复核登记对象、登记地点:
(1)、本区应届生: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登记成绩复核,具体登记时间、地点请询问学校。
(2)、跨区报考的应届生、往届生和返沪生:家长或考生携带好考生的中考《准考证》于7月5日(8:30—17:00)、6日(8:30—12:00)向长宁区中招办(地址:茅台路472号一楼接待大厅)提出申请登记成绩复核,递交《2012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复核申请书》,此表可以在附件中下载。
3、成绩复核结果反馈:
(1)、本区应届生:区中招办会在7月9日17:00前电话联系成绩有更改的考生,未接到学校来电则说明考生的成绩复核无误,当天请家长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如需书面的反馈结果,考生或家长可与学校联系确认领取时间、地点。
(2)、跨区报考的应届生、往届生和返沪生:区招办会在7月9日17:00前电话联系成绩有更改的考生,未接到区招办来电则说明考生的成绩复核无误,当天请家长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如需书面的反馈结果考生或家长可凭中考《准考证》于7月11日下午1:30-4:00到长宁区中招办(地址:茅台路472号一楼接待大厅)领取。
4、领取成绩单
成绩复核程序结束后,往届生和返沪生可凭准考证于7月11日至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到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2012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单》。本区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以到学校领取,考生或家长可与学校联系确认领取时间、地点。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