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08年市教委、区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录取过程中同分处理原则:
按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统考录取总分相同,则先比较其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分;若三科总分再相同,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单科考分进行录取,如个别情况出现还同分,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依据,提交区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说两句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匿名 2009-03-26 10:29:17
根据08年市教委、区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录取过程中同分处理原则:
按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统考录取总分相同,则先比较其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分;若三科总分再相同,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单科考分进行录取,如个别情况出现还同分,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依据,提交区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