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一位十岁的小姑娘,我的邻居,最近刚刚搬来的,人长得小小的,眼睛大大的,挺有灵气。听说她能弹得一手好钢琴,正准备去考钢琴十级呢!
初三的我,学习固然紧张,每天都是“复习”二字萦绕在我耳边,人一天到晚“匍匐”在书堆上,苦吗?不苦!因为———习惯啦!不过这几天可苦了,我可怜的耳朵备受折磨,隔壁那个小孩天天在家练钢琴,而且是很枯燥乏味的练习曲。向他们家提出意见吧,不太好,人家也是为了考试啊!算了,忍忍吧。但毕竟心里有点怨气,所以每当我见到她时理也不理,然而她却每次都甜甜地叫我一声“大姐姐”。
一次她拿着钥匙去取报纸,我就想请她代劳一下,可我叫她时,她连头也不回,真没教养。
过了一周她要去考级了,她妈妈邀我一同去,我正觉得做作业快做“疯”了,出去走走也好。一路上她妈妈一个劲地和我说话,她一个人搀着她妈妈的手走着。考试时,她非常专注、认真,但好像一点都不投入,别人弹琴时都是身体随音乐起伏稍微也有些起伏,但她却没有,不过脸上始终保持着自然的笑容。
不过最后她竟成功了。
真奇怪,如此不投入也能成功。不过话又说回来,她考级时弹琴的效果和家里完全不同。此时我想起了她妈妈说的话:“要先练好基本功。”我这才恍然大悟。
一天我妈妈为了祝贺她,让我把一个小蛋糕送去,她家房间没关,我走过去刚想敲门,却看见她妈妈在和她说话,咦?她妈妈怎么说话有那么多动作。而且她们是一个人手势做完,另一个人再做,难道,难道她是聋子?这时他们看见我,便招呼我进屋坐,桌上的一个助听器证实了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难以置信,她竟是……哦,不,她不是没有教养的人,她不是一个不投入的人,她只是生活在了一个无声的世界里。
我把蛋糕给她,又同时将我的右手伸出,翘起大拇指,以示恭喜。她开心极了,她小小的手也做了一个手势,她也为自己竖起了大拇指。
点评:
“为自己竖起大拇指”一定要写自己吗?有些同学在审题过程中犹豫过,处理得不好,便写成了“我为他竖起了大拇指”,离题了。这位考生的处理值得学习,她写的是“她为自己竖起了大拇指”,可谓独辟蹊径,新颖独到。考场作文既要切题,又不应使取材范围约束在一条窄路上,需要拓宽自已的思路。
有了好材料,还得写出好作文。这篇作文读来让人感到生动,一是因为她不是平铺直叙,其中几处伏笔为后面的恍然大悟作了很好的铺垫,二是叙述中作者处处把自己的观察体验与生活事件结合在一起,做到主客观的融合。总体看来,文笔虽谈不上优美,但思路清晰,简洁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