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上海站 > 中考报考 > 上海中考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方案
来源:上海招考热线 作者:上海招考热线 2010-04-12 14:57:59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的各招生学校“提前录取”推荐生招生计划、自荐生招生计划、主要工作日程以及各招生学校的招生方案公示。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一)招生要求
1.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就读初中期间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良好、特长突出、通过政策规定程序的201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皆属我校“提前录取”招生对象。
2.我校优先录取具有以下特长的同学:
(1)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获得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2)学业优秀,初中阶段曾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二)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办法
学生所在学校根据被推荐人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校长签署意见等规定程序,填写《2010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报经区(县)教育局审定,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须在“提前录取”学校志愿中填写我校志愿。填写志愿的办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执行。
2.录取程序
(1)我校按照“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对学生填报的志愿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守信的精神,我校向填报本校志愿、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推荐生发放通知,组织进行面试。
(2)面试结束后,我校将经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推荐生预录取名单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我校预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分别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已被我校预录取的学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后由我校按照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精神,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4)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一)招生范围
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要求
1. 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就读初中期间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特长突出的201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可通过自荐报考我校。
2.我校优先录取具有以下特长的同学:
(1)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获得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2)学业优秀,初中阶段曾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3)艺术、体育、科技等活动方面具有明显特长的学生,含:
①桥牌:曾获得市级以上中学生桥牌赛前六名的学生;
②棋类:曾获得市级以上围棋、国际象棋、象棋比赛中任何一项的前六名的学生;
③声乐:曾参加上海市小荧星艺术团者或区少年宫合唱队的学生;
④舞蹈:曾参加上海市小荧星艺术团者或区少年宫舞蹈队的学生;
⑤器乐:曾获得国家艺术类专业考试10级的学生;
⑥科技:曾获得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区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或获得相关称号的学生;
⑦创造发明小制作:曾获得创造发明小制作市一、二、三等奖或区一、二等奖的学生;
⑧演讲与辩论:曾获得区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演讲、辩论赛二等奖以上的学生。
(4)具有其他一技之长并获得区有关行政部门所颁发的一等奖以上相关奖状或证书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招生办法
(1)学生结合自身特长和我校招生要求,填写《2010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经所在班级班主任老师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经所在学校校长同意后可实行自荐。
(2)学生所在学校将自荐生名单及《2010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报经区(县)教育局审定、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须在“提前录取”学校志愿中填写我校志愿。
(3)自荐生网上填报我校志愿后,应在5月15日至5月20日的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投递个人材料和相关证明。
2.录取程序
(1)我校按照“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对自荐生填报的志愿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本着公平、公正、守信的精神,我校经遴选后,向填报我校志愿、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自荐生发放通知,组织进行面试。
(2)面试结束后,我校将经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自荐生预录取名单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通知有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签约。考生须承诺不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预录取资格。签约后,我校将预录取名单分别报市中招办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已被我校预录取的学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后由我校按照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精神,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并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4)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及资料投递办法
1.自荐生需提供的资料
考生本人初中阶段品学的信息资料、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自荐表等。
2. 资料投递办法
(1)送交:5月15日至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可将资料送交我校和平楼二楼教务处;
(2)邮寄:5月15日至20日,邮寄至我校教务处李主任收;邮件到达我校时间以2010年5月20日为截止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候。
(3)学校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泰和路99号吴淞中学
邮编:200940 收件人:李容好
三、面试时间及要求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5月22日(星期六)12:30~16:00 推荐生面试
5月23日(星期日)8:00~11:30 自荐生面试
5月23日(星期日)12:30~16:00 自荐生面试
面试学生人选以我校通知为准;面试地点届时请参看校园内通知和指示牌。
(二)面试要求
1.按时报到,进入校园后按指定地点候试,注意举止文明。
2.面试时需出示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关证明。
3.不赞成家长陪同面试;如家长陪同前来,家长应按指定地点等候。
4.自行车应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四、招生咨询
(一)咨询电话:56566923(教导处主任室)、56566413(德育处主任室、团委)
(二)接待时间: 8:00~11:30 12:30~16:00
(三)学校网址:http://www.shwusong.com
(四)电子信箱:wszxzsb@126.com
(五)周边交通:吴淞中学周边交通十分便利,地铁3号线(淞滨路站)和公交51、90、116、508、522、719、769、728、848、849、952、952B、宝杨码头专线、淞嘉线、淞安线、淞罗线、淞盛线、祁宝线等均可到达,并和吴淞客运码头毗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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