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优的整个过程:
一、推优生推荐的基本要求
被推优的对象必须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全面优良的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毕业学年获得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参加推荐,学校应优先推荐。
二、推优过程
各初中学校制定并公布推优方案、推优名额,产生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推优工作领导小组。
符合被推优条件的学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通过班级、年级的学生,教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产生候选名单。
学校推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推优方案进行集体审核,确定推优学生名单。名单产生后要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学生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后由学校上报区县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推优生如何填报志愿
凡获得推优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分配到本区的"推优生招生计划",根据自身的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的自我定位,在规定时间内,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选择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作为自己的升学志愿,分为第一和第二志愿。根据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工作,推优志愿即为有效。
同时,没有被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的学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在一、二志愿录取后还有招生余额的学校。
四、推优未被录取则按照志愿表进入统一招生录取
五、预录取推优生主要有这几条原则:
1、严格按照计划,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优生。
2、尊重学生志愿,按照志愿填报顺序进行预录取。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重视推优生面试选拔。
4、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线后正式录取。
六、推优的漏洞
1、推荐政策中的推优,在每所初中是享有同样的份额。
"推优"办法规定将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的30%均衡分配到每所初中,各校所得名额为毕业生人数诚意比例比率所得,各所初中之间的毕业生能够"推优"升学的机会相等。但实际上,由于学校办学水平的差异"尖子生"的真正人数不可能是相同的,高水平学校里的"尖子生"明显吃亏。这是在公正的操作下,产生出来的不公平。
2、某些学校推而不优
某些初中学校,为了保证到学校毕业生进入高中阶段的数额,或者是进入到名校的数额,保留了第一梯队的尖子生,选择推荐第二甚至第三梯队的学生们,用来保证中等生以更大的几率进入高中阶段学校,从而保证学校的升学率和下一届的生源。因为他们相信:尖子生们凭借裸考也能够进入名校。
3、这里会存在极少数的"关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