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区县体育考试项目和评分标准相同,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体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09/10年体育中考满分为30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学生日常体育成绩占20分,二是学生参加区统一考试占10分。2011中考体育的细则暂时未有权威部门做出明确规定。
2010年中考体育项目如下:
每位考生应参加三类项目的测试。在耐力、定量、定性项目中可各选择1个自己擅长的项目参加测试,选测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耐力项目测试的考生,允许其申报后在定量或定性类项目中另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定量或定性类项目重复)替换耐力项目参加测试,但此类另选项目的成绩以实测成绩分值的50%作为耐力项目成绩。
定量项目:男女50米、实心球(2KG)、立定跳远、游泳、排球、篮球、1'30短绳(女)、1'仰卧起座(女)、引体向上(男)(任选一项)。
定性项目:男女双杠、单杠、垫上运动、支撑跳跃(任选一项)
必测项目:男生1000米/200m游泳、女生800米/200m游泳
值得注意的是:
1、09/10年平时体育成绩都占到了20分的比重,11年的体育考试虽然平时成绩的比重无法预测,但是平时多加强体育锻炼,认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与活动课是非常有必要的。
2、据第一次月考后家长会各位家长在学校获得的信息,2011中考体育的大致有两个变化,一是分值增大,二是考试种类增多。
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因残疾、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由学校审核批准,报区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及中招办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上述考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能参加剧烈运动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
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
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因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籍所在区县考生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和体育统一考试满分的50%(即5分)计算。
附: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内含各项测试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