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201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要求,结合《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06﹞66号)和《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06﹞6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2015年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
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完成《上海市中小学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规定的初中生学习体育的基本任务,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出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和要求
体育考试必须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要有利于体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体育课程改革的发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本方案,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坚持“常态化、易行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体育考试的结构和内容(重点看)
(一)结构和分值
2015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
1.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
(二)内容与项目
1.统一考试
(1)第一类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
(2)第二类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3)第三类项目: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全部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
2.日常考核
(1)平时体育考试项目
七年级 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高,支撑跳跃,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跳绳,双杠
八年级 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远,垫上运动,篮球。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 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
本届初三毕业生其七年级评定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50米跑,坐位体前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八年级、九年级评定项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的规定项目,分别为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16年起,初三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项目全部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项目执行。
本届初三毕业生其七年级评定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50米跑,坐位体前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八年级、九年级评定项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的规定项目,分别为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16年起,初三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项目全部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项目执行
本届初三毕业生其七年级评定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50米跑,坐位体前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八年级、九年级评定项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的规定项目,分别为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16年起,初三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项目全部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项目执行。 201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要求,结合《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06﹞66号)和《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06﹞6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2015年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
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完成《上海市中小学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规定的初中生学习体育的基本任务,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出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和要求
体育考试必须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要有利于体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体育课程改革的发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本方案,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坚持“常态化、易行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体育考试的结构和内容
(一)结构和分值
2015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
1.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
(二)内容与项目
1.统一考试
(1)第一类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
(2)第二类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3)第三类项目: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全部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
2.日常考核
(1)平时体育考试项目
七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高,支撑跳跃,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跳绳,双杠
八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远,垫上运动,篮球。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
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要求,结合《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06﹞66号)和《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沪教委基﹝2006﹞6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2015年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
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完成《上海市中小学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规定的初中生学习体育的基本任务,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提出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和要求
体育考试必须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要有利于体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体育课程改革的发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本方案,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坚持“常态化、易行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体育考试的结构和内容
(一)结构和分值
2015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
1.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
(二)内容与项目
1.统一考试
(1)第一类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
(2)第二类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3)第三类项目: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全部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
2.日常考核
(1)平时体育考试项目
七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高,支撑跳跃,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跳绳,双杠
八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远,垫上运动,篮球。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第一学期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
本届初三毕业生其七年级评定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50米跑,坐位体前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八年级、九年级评定项目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的规定项目,分别为体重指数(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2016年起,初三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项目全部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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