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按照推荐生的推荐程序获得所在初中学校推荐的有关区县应届初三毕业生。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推荐生在预录取中将优先考虑:
①初三阶段获得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者;
②初三阶段获得市级理科竞赛等第奖、文科竞赛一、二等奖者;
③在科技创新、声乐或舞蹈方面有特长并在初中阶段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者。
2.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报名时间与方式
第一步:5月9日前在同济一附中官方网站上进行“招生信息沟通”;
第二步:5月10日9:30至5月12日12: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选拔办法与程序
①学校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推荐生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一志愿学生全部参加面试,学校将通过校园网和电话发布面试通知。
②5月16日或17日(具体时间在面试通知中告知),学校组织对推荐生进行面试,包括由专家工作组对学生的“个性特长”进行认定。
③学校结合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④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推荐生人数少于计划数,则按规定依次进行第二志愿和征求志愿推荐生的预录取。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人数已满计划数,则不再录取第二志愿推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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