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译文
臣某陈说:我认为佛教不过是外国人的一种法术罢了。从后汉时传入中国,上古时从来没有。上古时,黄帝在位一百年,活了一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活了一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享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享年一百零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享年一百一十八岁;虞舜和大禹,也都活了一百岁。那个时候天下太平,百姓安乐长寿,然而中国并没有佛教。那以后,殷朝的商汤也活了一百岁。商汤的孙子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史书没有说他们活了多少年。推断他们的年龄,大概也都不少于一百岁。周文王享年九十七岁、周武王享年九十三岁,周穆王在位一百年,此时佛法也没有传入中国。他们并不是由于信奉佛教才活到这样的高寿。
汉明帝的时候,中国开始有了佛教。明帝在位才仅仅十八年。明帝以后国家战乱,皇帝一个接着一个夭折,国运不久长。宋、齐、梁、陈、元魏以来,信奉佛教越来越恭谨虔诚,立国的时间和皇帝的寿命却更加短暂。只有梁武帝做了四十八年的皇帝,他前后三次舍身佛寺做佛僧,他祭祀宗庙,不杀牲畜作祭品,他本人每天只吃一顿饭,只吃蔬菜和水果;但他后来竟被侯景所逼迫,饿死在台城,梁朝也很快灭亡。信奉佛教祈求保佑,反而遭到祸患。由此看来,佛不足以信奉,是十分明白的道理。
本朝高祖皇帝在刚刚接受隋朝天下时,就打算废除佛教。当时的群臣,不能深刻领会先王的旨意,不能了解从古到今普遍适用的治国措施,无法阐明并推行高祖皇帝神圣英明的主张,以纠正信奉佛法这种社会弊病,废除佛教这件事于是就停止没有实行。我对此常常感到遗憾。我认为睿圣文武的皇帝陛下,您的神圣、英明,几千年来没有人比得上。陛下即位的初期,就不准许剃度人当僧尼道士,更不准许创建佛寺道观,我常以为高祖皇帝消灭佛教的意愿,一定会在陛下手中得以实现,现在纵然不能立即实现,怎么可以放纵佛教转而让它兴盛起来呢?
如今听说陛下命令大批僧人到凤翔迎接佛骨,陛下自己则亲自登楼观看,将佛骨抬入宫内,还命令各寺院轮流迎接供奉。我虽然十分愚蠢,也知道陛下一定不是被佛所迷惑,做这样隆重的道场来敬奉,希望求得幸福吉祥的。不过是由于年成丰足,百姓安居乐业。顺应人们的心意,为京城的士人和庶民设置奇异的景观,以及游戏玩乐的东西罢了。哪有像您这样圣明的天子,而去相信佛骨有灵这种事呢?然而老百姓愚昧无知,容易迷惑难于清醒,如果他们看到陛下这样做,将会说陛下是真心诚意信奉佛法,都说:“天子是无所不通的,还一心敬奉信仰佛,老百姓是何等样的人。怎么可以更加吝惜身体、性命而不去献身为佛徒呢?于是他们就会焚灼头顶和手指,成十上百人聚在一起,施舍衣服钱财,从早到晚,辗转着互相仿效唯恐落在后边。老少奔波着,丢弃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和本分。如果不立即加以禁止,佛骨再经过各寺院,必定有人砍掉胳臂,割下身上的肉来奉献佛陀。伤风败俗,四方传为笑谈,这可不是小事啊!
佛本来是不开化的外国人,和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样式不同,嘴里不讲先王留下的合乎礼法的道理,身上不穿先王规定的合乎礼法的衣服,不懂得君臣仁义、父子之情。假如他至今还活着,奉了他的国君的命令,来到我国京城朝拜,陛下容纳接待他,不过在宣政殿接见一次,由礼宾院设一次酒筵招待一下,赐给他一套衣服,派兵护卫着让他离开我国境内,不许他迷惑百姓。何况他已经死了很久,枯朽的指骨,是污秽不祥的死尸的残留部分,怎么可以让它进入宫廷里!
孔子说:“严肃地对待鬼神,但却离他远远的。”古代的诸侯,在他的国家举行祭吊活动,尚且命令巫师首先用桃枝扎成的苔帚举行“祓”礼,以消除不祥,这之后才进行祭吊。现在无缘无故地取来朽烂污秽的东西,陛下亲临观看它,却不先让巫师消除邪气,不用桃枝扎成的苔帚扫除污秽,群臣不说这种做法不对,御吏不指出这种做法的错误,我实在感到羞耻。我请求将佛骨交给有关部门,扔进火里水里,永远灭绝这个佛僧骗人的根本,断绝天下人的疑虑,杜绝后代人的迷惑。使天下的人知道大圣人的所作所为,远远地超出普通人之上,这岂不是大好事吗?岂不是十分快乐的事吗?佛如果真的灵验,能降下灾祸的话,那么,一切的祸殃,都应加在我的身上,老天爷在上面看着,我绝不后悔埋怨。我不胜感激恳切之至,谨奉献上这个表章让陛下知闻,我真是诚惶诚恐。
赏析
韩愈虽有爱民忧国之心,而且《论佛骨表》,切中肯綮,但所用言辞过于偏激,因而触怒当朝皇帝,宪宗所言并非毫无道理:“愈言我奉佛太过,犹可容;至谓东汉奉佛以后,天子咸夭促,言何乖剌邪?愈,人臣,狂妄敢尔,固不可赦。”(《新唐书·韩愈传》)对皇帝的“大不敬”属于“十恶”重罪,按照唐代律法,“十恶不赦”,应处以死刑。但由于崔群、裴度求情,免除死罪而被贬为潮州刺史。
当韩愈行至陕西蓝关时,侄孙韩湘赶来送别,因而吟出《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名诗:“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在潮州任内,韩愈上表对阻止迎佛骨奏章作出检讨,并感谢皇帝对他的宽大处理:“臣以狂妄戆愚,不识礼度,陈佛骨事,言涉不恭,正名定罪,万死莫塞。陛下哀臣愚忠,恕臣狂直,谓言虽可罪,心亦无它,特屈刑章,以臣为潮州刺史。既免刑诛,又获禄食,圣恩宽大,天地莫量,破脑刳心,岂足为谢!”(《新唐书·韩愈传》)在忏罪谢恩的信札里,他陈述了在边地的艰难处境:“臣所领州,在广府极东,过海口,下恶水,涛泷壮猛,难计期程,飓风鳄鱼,患祸不测。州南近界,涨海连天,毒雾瘴氛,日夕发作。臣少多病,年才五十,发白齿落,理不久长。加以罪犯至重,所处远恶,忧惶惭悸,死亡无日。单立一身,朝无亲党,居蛮夷之地,与魑魅同群,苟非陛下哀而念之,谁肯为臣言者?”此信打动皇帝的慈悲之心,遂将他从潮州调往袁州(今江西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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