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萌小小天堂 2015-12-07 10:26:22
根据沪教委基【2014】22号文件、沪教委基【2012】65号文件及沪府办发【2013】73号文件精神, 2015学年寒假中学生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转学的对象
1、举家户口迁来本区的初中学生。
2、在外省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初中学生。
3、外省市按政策户口迁入本区的高中学生。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二年)和一定期限《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三年)的外省市初中学生。
5、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效期内原上海市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高中学生。
二、下列情况者,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学生和已在本市就读的高中学生。
2、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
3、升入中预年级时户口已在本区,选择在外区就读的初中学生。
4、曾在本市参加中考,选择在外省就读的高中学生。
5、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中学生。
2018年上海中考各科真题及答案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2017年上海中考各科真题及答案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百万名校真题直接下载!>>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