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的招生学校范围较广,如本区县范围内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区重点中学、公办高中、转制学校、民办高中、外区在本区招生的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及中职校等。考生按自己的意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习情况、体检情况、特长爱好、家庭经济情况、交通情况等),科学定位后选择学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填报方式:
可选择在报考所在区有平行志愿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填写,可能包含本区县范围内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区重点中学、公办高中、转制学校、民办高中、外区在本区招生的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及中职校等。上限15所。
部分区县会在平行志愿中限制市重点高中学校的填报数量。如徐汇区,只能选择填报3所市重点高中学校;如长宁区,只能在延安中学和市三女中中选取一所学校填报。
录取规则:
(1)中高职贯通志愿在平行志愿前录取。
(2)平行志愿中,严格按照1-15志愿顺序录取。一旦被任意志愿录取,不得放弃,下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3)平行志愿为区内招生,区内竞争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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