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录取”——推优
为便于阅读,您可以使用键盘左右键(← →) 进行翻页
推优为提前录取的一种形式,占市重点招生计划的30%①。
推优流程由初中就读学校执行,即各初中学校根据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推荐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7%进入高中学校。被推优的学生可在"提前录取"志愿填报时填报自己的意向学校,志愿填报后需参加高中学校的面试。高中学校按照投放在各区的招生计划择优进行预录取并公示。
预录取成功的初中毕业生需参加统一学业考试,达到最低投档线后即可正式被高中学校录取。
推优是区内竞争,即各高中学校将招生计划投放到各区内,推优志愿填报同一所高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进行竞争。 推优生需要进行“提前录取”志愿网上填报。高中学校对志愿筛选后进行统一面试,面试通过即被预录取。 推优、自荐只能选择一项。 |
推优生推荐的基本要求
被推优的对象必须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全面优良的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毕业学年获得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参加推荐,学校应优先推荐。
事实上评定推优生时参考的几个主要条件: A 一模排名、二模排名 B 特长。包含学科特长、艺术特长、体育特长等 C 社会活动参与情况,是否担任班干部等。 |
初中学校如何评定本校推优资格?
各初中学校制定并公布推优方案、推优名额,产生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推优工作领导小组。
符合被推优条件的学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通过班级、年级的学生,教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产生候选名单。
学校推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推优方案进行集体审核,确定推优学生名单。名单产生后要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学生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后由学校上报区县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①四校的推优计划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