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填报及录取规则
为便于阅读,您可以使用键盘左右键(← →) 进行翻页
填报方式:
可选择在报考所在区有平行志愿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填写,可能包含本区县范围内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区重点中学、公办高中、转制学校、民办高中、外区在本区招生的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及中职校等。上限15所。
录取规则:
(1)中高职贯通志愿在平行志愿前录取。
(2)平行志愿中,严格按照1-15志愿顺序录取。一旦被任意志愿录取,不得放弃,下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3)平行志愿为区内招生,区内竞争排位。
未经作者授权许可谢绝转载